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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敘事中的罪案與精神分析 ——評殳俏長篇小說《女字旁》
來源:當代長篇小說選刊 | 王春林  2025年05月04日09:38

一口氣讀完《當代》2024年第3期發(fā)表的長篇小說《女字旁》,一個強烈感覺是,雖然此前對作者殳俏并不了解,但我所遭遇到的,是一部思想藝術品質相當成熟的優(yōu)秀長篇小說,也是一部帶有突出成長敘事意味的心理分析小說。

先從看上去有點不同尋常的小說標題說起。作者把這部長篇小說命名為“女字旁”,可能有以下兩方面理由。其一,文本中的主要人物,李嫻、李媛和李婷三姐妹,名字里都有女字旁:“從第一個女兒開始,李頂梁就決定,只要是生女,便都以女字旁為名。嫻是嫻靜、嫻雅、嫻熟,媛則勝在諧音,圓滿、圓熟、圓夢。到第三個女兒,李頂梁略有點焦慮了,婷是亭亭玉立、娉娉婷婷,也是暫停、停止、不停不行……”《女字旁》某種意義上正是一部書寫父親李頂梁和他的三個女兒各自命運的長篇小說。其二,小說快要結束時,李媛突然回憶起當年泉州圣友中學文學社指導老師語重心長的臨別贈言:“最后我和金老師告別時,他臉上寫著顯而易見的惋惜,但也沒對我說任何的喪氣話,只鼓勵我,要繼續(xù)寫下去,有一天有機會要把自己的故事寫出來,如果實在沒勇氣用第一人稱,那就寫‘她’的故事,也可以。金老師當時還嚴謹地補了一句,女字旁的她。”作品采用第三人稱和第一人稱結合的敘述方式,也可看作是對這一臨別贈言的現(xiàn)實演繹。

整部《女字旁》,除了開頭帶有序幕性質的段落之外,共由五個部分組成,“1985年”“1988年”“1990年”“1992年”這四個部分的故事發(fā)生地,分別是蘇州、寧波、泉州、深圳;最后一部分“2012年”故事發(fā)生時,主人公李媛已定居北京多年。從敘述人稱來看,前四個部分采用了第三人稱,其中的視角性人物,乃是李媛;最后一部分采用了第一人稱,敘述者同樣是李媛。不難發(fā)現(xiàn),文本遵循的,正是金老師臨別贈言給出的敘述人稱建議。問題在于,如此安排,果真是因為敘述者李媛沒有足夠的“勇氣”在前面四部分使用第一人稱嗎?以我理解,這更多還是出于敘述策略的考慮,在保證作品敘述方式豐富性的同時,借助于前面的第三人稱限制性敘述,才能夠保證小說中的藝術懸念可以一直撐持到最后謎底徹底揭曉的“2012年”這一部分。

小說前面第三人稱敘述的部分,集中講述的是在充滿暴力色彩的壓抑家庭環(huán)境中女性艱難成長的故事。李頂梁是一個特別獨斷專行的權威型父親,雖然偶爾也會流露出父愛慈祥的一面,但總體上是一個家庭暴君。且不要說是家里的孩子,即使是妻子余巧英,在家事的處理上也都沒有一點發(fā)言權。例如,1985年在蘇州時,上小學的李媛差一點被一個無名男子污辱強暴,依照她自己的意思,此事必須得去報警,但遭到李頂梁的堅決反對,事情還是被捂了下來。李頂梁在家里那種說一不二的絕對權威地位,在如下細節(jié)中凸顯無遺:先是“只聽得李頂梁的聲音又恢復了冰冷,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一個女孩子家說個不停。你不要臉,我還得要臉,你別到處說得全家都見不得人了,最后我們在這里都待不下去”,然后便是全家人的肅然反應,“剎那間,幾個孩子速速地把臉埋進碗中,一致靜默地扒飯”。無關對錯,只要李頂梁一開口,全家人便一致處于噤聲狀態(tài)。并且,借助種種家庭內部的暴力行為,李頂梁長期維持了不容挑戰(zhàn)的統(tǒng)治地位。

雖然故事發(fā)生在“改革開放”之后的1980年代中后期,適齡青少年就學應該已經不是問題,但具體到李頂梁他們家,一向好學上進的李媛竟因家庭的制約而無法正常完成自己的學業(yè)。一個典型例證,就是她那次前往福州參加作文比賽,原本帶有強烈榮譽感的活動,迫于李頂梁的淫威,最后竟然變成了不無驚心動魄意味的“地下工作”。置身于如此閉鎖、壓抑,簡直令人窒息的家庭環(huán)境中,整日面對李頂梁這樣不通情理的家庭暴君,李媛她們三姐妹的生存與精神狀況,完全可想而知。1988年在寧波時,李媛還是內心陽光的青春少女,受到大學生馬未和姚穎的影響,一度對未來美好的大學生活滿懷期待;僅僅過了兩年,1990年到泉州后,她便違心地表示要放棄學業(yè);再過兩年,1992年全家到了深圳,曾經頗有主見的李媛,甚至出現(xiàn)了人性變異跡象:“自李嫻走后,她不知不覺也成了那個習慣犧牲自己的人,且她現(xiàn)在才深深明白,這犧牲不光是身體上情緒上的,更是智識和心氣上的。早先她可能是一棵樹,拼了命地往上長,現(xiàn)在卻要將自己砍成一個樹樁子,深深地扎在土里,才能供人坐著乘涼?!?/p>

身處如此不正常的家庭環(huán)境之中,姐妹三人的本能選擇,當然就是千方百計地設法逃離。不論是李嫻明知男友薛治賢是一個爛人,依然義無反顧地要和他私奔,或者是李媛在意識到妹妹李婷繼續(xù)待在深圳只有死路一條,設法安排逃到東莞,還有李媛自己在母親幫助下斷然離家出走,全都應該在這個層面上獲得相應的闡釋。其中最令人震驚的,就是李頂梁了解到李媛擅自放走李婷后那種獸性大發(fā)的不堪狀態(tài):“鋼絲床發(fā)出吱吱嘎嘎的聲音,李頂梁采取了李媛最不能反抗的姿勢,一下跨坐在她身上,一手壓著李媛的兩只手,將其交叉著在頭頂上方困住,另一手捏著李媛的臉頰肉。”如此一種情形,哪里是一個父親在對待自己的女兒,這簡直就是在對待一個十惡不赦的敵人。其實,關于李頂梁的家庭暴君實質,只需留心一下文本中關于他眼神的一段描寫:“但父親的目光倒像是鐵鎖,冷而粗重的那種,還生著刺鼻的銹,就這么一看,就把三姐妹捆了個結實?!彼谌粘I钪歇殧鄬P械膬春轄顟B(tài),自然可想而知。從這個角度說,李媛她們姐妹仨,如果不是僥幸先后逃離原生家庭,根本就不可能開始各自真正的人生。從這個層面上說,小說中關于李媛逃跑場景的描寫,就有著非同尋常的象征色彩:“跑,跑,跑。李媛就這么拼了命地全力跑著……她的人生路便是這樣的跑,快跑、猛跑、竭盡所能地跑,不停地從某個地方離開,又跑向新的地方去。但有件事是她從來就壓抑著不敢想的,就是離開自己的家庭,只跑向一個絕對的自己?!贝颂帯敖^對的自己”意味著李媛她們在成功脫離家庭束縛和羈絆之后,一種現(xiàn)代自我獨立人格最終得以確立。她們身處如此糟糕、壓抑的原生家庭,能從中掙脫出來并走向“絕對的自己”,稱得上是一種艱難的成長過程。

然而只有緊接著讀完采用第一人稱敘述的“2012年”這部分之后,方才能夠明白,《女字旁》絕不僅僅是一部成長敘事小說。前文中曾多次出現(xiàn)過罪案元素:“1985年”蘇州部分,少女李媛差點被強暴,建筑系女大學生蔣秀娟被奸殺;“1988年”寧波部分,李媛連同馬未、姚穎試圖探知自己當年差點被強暴的真相未果,李頂梁和薛治賢大打出手,致使他們一家被迫離開;“1990年”泉州部分,余巧英和李嫻臉上各挨了一刀,據說是因為家里“遭了小偷”;到了“1992年”深圳部分,李媛目睹父親李頂梁試圖用尖玻璃去劃李婷的臉而被迫報警,張荷冒著暴風雨和李婷一起外出,最終溺斃于游泳池里。以上雖然也都是與暴力、犯罪、案件有關的情節(jié),但是只有讀完第一人稱敘述的“2012年”之后,將前后兩個部分整合在一起,我們才可斷言,殳俏的《女字旁》既是一部成長小說,也是一部罪案小說。

話題還是要從第一人稱敘述者“我”也即李媛的人生轉折說起。1992年,李媛好不容易從家庭暴君李頂梁身邊脫逃后,幸運地與當年在蘇州有過交集的女警錢映霞重逢。一直單身的錢映霞從此和李媛相依為命,給予她足夠的人生鼓勵,讓富有天資的李媛如愿考上北京大學,真正成為“絕對的自己”。大學畢業(yè)后,李媛順利進入《法制日報》社,2012年三十八歲的她,已成為這家報社的主編。經歷了這一切之后,李媛(曾用筆名文真,其間一度更名為錢文真)方才真切認識到足夠的勇氣在人生過程中的重要:“這時候我就會想起錢阿姨所說的,你需要的是比好運氣更厲害的東西,只源于你自身的那股勇氣?!眴栴}在于,即使李媛?lián)碛蟹峭瑢こ5挠職猓诤髞淼娜兆永?,她也不愿輕易觸碰青少年時期經歷的那段黑暗的歲月。那個時候的李媛,度過了一段短暫的婚姻后,已經離異狀態(tài)。和她在一起生活的,是五歲的兒子西瓜,還有早已退休的錢阿姨,三人“形成了一個有張有弛的穩(wěn)定三角形結構”。那一天,西瓜無意間打開了一個鐵皮盒子。盒子里裝著的,全都是李媛在艱難的成長過程中所使用過的一些舊物事,凝結其中是她不堪回首的歷歷往事:“我打開一看,每一件都是我的回憶,記載了多得滿溢出來的歡樂和痛苦?!笨粗@個鐵盒子,李媛方才徹底明白了家中姐妹和母親的良苦用心:“她們是最懂我的人,知道我苦于回憶,又需要回憶,所以就把這些替我搶救下來,保存起來”。關鍵還在于,鐵盒子雖然保存下來了,但她卻再沒打開過,因為“我也充分明白,這鐵皮盒子再度打開之時,便是我真正需要面對不堪往事之時”。實際的情形也的確如此,西瓜打開鐵皮盒子的行為看似偶然,卻因此牽出馬未從杭州寄給李媛的那張明信片,進一步牽出了馬未當年和李媛的約定。當李媛動意要尋找馬未他們,意外發(fā)現(xiàn)馬未和姚穎早在1988年便失蹤了,二十四年過去,失蹤案依然毫無進展。一方面,出于對舊人的強烈懷念,另一方面,則是某種重然諾的情懷,再加上這個時候的李媛已經身為《法制日報》的主編,有著職業(yè)上的便利條件,既然發(fā)現(xiàn)了如此一樁陳年舊案,那她所做出的決定,就一定是試圖讓這樁陳年舊案的真相可以水落石出。伴隨著李媛和好友趙尊警官的聯(lián)手辦案,《女字旁》也就變成了一部罪案小說。

重新勘探偵破馬未和姚穎失蹤案伊始,擁有“強烈的情感和直覺”的李媛與擁有“科技的加持”的趙尊,一度把懷疑的目光對準曾經化名為薛治賢的薛根華。等到年過半百的薛根華被正式拘捕后,他卻只承認自己曾經在1982年至1985年的打工期間,在各地隨機犯下了一系列強奸猥褻案,“堅決不承認蔣秀娟的死和他有關,也不承認自己殺了馬未和姚穎”。隨著薛根華殺人作案嫌疑的被排除,這一樁眼看要水落石出的陳年舊案,再一次陷入到了山重水復的狀態(tài)之中。值此關鍵時刻,李媛接到了弟弟李越的電話,得知大姐李嫻癌癥晚期已經被送進重癥監(jiān)護室,她專程前往西安探望大姐,意外地從李越和李婷那里獲知了此前自己一直不了解的若干真相,懷疑的目光最終鎖定在父親李頂梁身上。更令李媛震驚不已的,是李越、李婷在揭秘真相前的短暫交鋒:“李越借著酒勁一拍桌子,反駁道,不是說這個,我是說公道,真正的公道,我不曉得二姐知不知道,但三姐你心里清楚得很。李婷也像是眼底有淚的樣子,狠狠把煙掐滅了說,我知道,知道,但現(xiàn)在還能做什么呢?我們不是都跟那個家斷得干干凈凈了嗎?”對于他們來說,說出真相的選擇是一件特別困難的事情。在公道正義與血緣親情無法兩全的情況下,他們毅然選擇講出不堪往事的真相,也讓長期被蒙在鼓里的李媛了解到,當年發(fā)生在泉州和深圳的兩樁罪案的兇手,正是他們共同的父親李頂梁:“李越一拍桌子道,那今天我就來說說連你也不知道的吧,三姐。在泉州的那年,大姐臉上被劃的那一大道口子,還有媽被捅了的那一刀,你們都以為是家里進了賊,其實呢,就是家里那個老賊,李頂梁!”然后李越對試圖隱瞞真相的李婷說:“張荷是他推下去淹死的,這是你說出來了嗎?要不是我聽你跟媽說,你是不是也當一切都沒發(fā)生過呢?李婷一聽這話,臉色瞬間變得蒼白,大聲回道,胡說八道!”但其實,不論是李越和李婷,還是李媛自己,他們都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生身父親竟會是十惡不赦的殺人犯。但殘酷的事實真相,就是如此不容置疑。就這樣,一方面由于李越和李婷的出面指證,另一方面則因為關鍵證物上留存的DNA比對出的結果,年逾七十的父親李頂梁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根據李頂梁的交代,小說前四部分發(fā)生的所有意外死亡,從最早的蔣秀娟,到后來的馬未與姚穎,再到深圳時期的張荷,共有四條鮮活的生命葬身于李頂梁這個殺人惡魔之手。隨著情節(jié)的急劇翻轉,李頂梁其人不僅僅是一個總要強行干預女兒們生命自由的家庭暴君,還是一個視生命如草芥的殺人惡魔。

當我們試圖由此而為李頂梁其人最終定性的時候,卻發(fā)現(xiàn)問題并沒有那么簡單。除了令人震驚的罪行外,還有一些細節(jié)能夠說明其人性的扭曲和變異。其一,他當年剛剛抵達泉州不久,破天荒地送給李媛她們姐妹仨的禮物:“一條紅格子圍巾、一件牛仔衣背后繡著個米老鼠圖案,還有一頂粉色鴨舌帽?!毙≌f臨近結尾處,由于看到姚穎生前照片,李婷她們才徹底湮滅了對父親殘存的一點點希望:“我一直以為,那一年父親給我們三姐妹的新年禮物,承載了他不多的父愛,畢竟他還是生了我們養(yǎng)了我們的父親。”而這些禮物的來歷竟然會存在很大的問題。借用李婷的話來說,“什么樣的人,竟會將自己殺了人之后的遺物,當作戰(zhàn)利品送給自己的孩子”。還有三個看似無關實則關系密切的細節(jié)。一是母親余巧英的自述:“你爹爹每天拼了命地做工,養(yǎng)活一家人,我生完男胎,他在這件事上剛剛滿足,我卻坐了病,不能再和他做那夫妻的事了,只能讓他一天天地憋屈著?!痹偈莵淼綄幉ê蟛痪?,余巧英住院一個星期,大姐李嫻晚上要去父母那個房間帶雙胞胎弟弟睡,但李媛半夜起床上廁所時,卻聽到了異樣的聲音:“只聽得隔壁房間有撞擊聲和輕微的嗚咽聲。李媛起了疑,豎起耳朵又聽了一會兒,這次隔壁靜悄悄的,只有這邊李婷睡沉了磨牙的咔咔聲,接著又砸吧嘴?!痹儆幸粋€,就是出現(xiàn)在李媛記憶中一個噩夢般的場景。那是在李媛還不滿十一歲,他們全家還沒有到蘇州之前的一個深夜,她突然看到了一個黑影:“是爹爹?!薄拔铱粗菑埵煜さ哪?,漠然無表情。我攥緊了懷里那塊碎玻璃,還沒想好下一步該怎么辦,那貌似爹爹的邪物就已經將手伸向了我身邊熟睡的大姐,騰起他鬼魅一般黑魆魆的身體,重重壓下去?!北M管說作者的描寫已經足夠冷靜克制,但只要我們把以上三處細節(jié)整合在一起,一個可信的結論就是,由于余巧英在生下雙胞胎后已經喪失了性能力,天良早已喪盡的李頂梁,竟把魔掌伸向自己的長女李嫻,正因為李嫻扮演著泄欲工具的角色,一旦她試圖擺脫李頂梁的控制,就會遭到這個惡魔的堅決反對。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李頂梁甚至不惜動手劃破李嫻的臉,使她嚴重毀容。

而帶有突出成長敘事特點的《女字旁》,也還并不僅僅是一部罪案小說,由罪案因素進一步延伸,它還是一部相當出色的心理分析小說。具體來說,作品的心理分析特色,集中表現(xiàn)在李頂梁和李媛這兩個極具人性深度的形象身上。關于李頂梁,此前我們已經先后把他定位為禽獸不如的家庭專制暴君和殺人惡魔,倘若進一步思考追問他何以會如此這般的性格成因,那么不妨更精準地把他這種破壞性極強的特點稱為“反社會的文化人格”,而這種反社會人格的形成,與他青少年時代不堪的人生遭遇緊密相關。從這個角度來說,小說結尾處余巧英那一番多少是替李頂梁辯護的敘述,絕對稱得上是一種巧妙的安排。在余巧英的話語里,李頂梁首先是一個沒爹沒娘不知來歷的可憐孩子:“從小沒了爹,沒了娘,吃了很多苦,生了很多病,這才長大。但最壞的還不是這樣,是他長大后,知道自己的娘其實就在同一個村子里,是個瘋子?!奔热皇钳傋樱蔷筒荒苡谜H说牡赖氯ヒ笏?。由于是瘋子,就免不了被男人欺負,后來主動到各種男人家去過夜。時間一長,瘋子竟然懷了孕,生下來的孩子就是李頂梁。了解到自己的奇特身世后,內心里很是有一點狠勁兒的李頂梁,便發(fā)誓一定要靠自己的努力“讓村里那些人不再拿他說閑話”。他之所以會在木雕和石雕技術上那么用心用力,并最終成為遠近聞名的優(yōu)秀匠人,正是如此一種狠勁兒充分發(fā)生作用的結果。然而,等到他想要外出打工掙錢的時候,卻遭到了師父老木匠的堅決反對。他一方面強調李頂梁必須給他養(yǎng)老送終,另一方面提到自己多年前“也睡了瘋女人好幾次”。因此,李頂梁對妻子這樣表示:“必定要弄死那個老色鬼,自己才能帶了全家,從這個地方出去?!背聊艘粫阂院?,余巧英接著說:“后來,不知道什么原因,老木匠忽然發(fā)病就死了,我們全家就跟著你爹爹去了蘇州。其實老木匠死不多久,那個瘋女人應該也是死了?!悲偱嗽趺此赖哪??“村里有些人說,她有一天喝了點酒,自己不小心跌到沒干的水泥池子里,就這么被封在里面了。”事實上,也正是因為受到余巧英這一席話的啟發(fā),李媛才意識到李頂梁是把馬未和姚穎的尸體如法炮制地封在了明州博物館附近的水泥平臺里。雖然作者的處理同樣特別隱晦,但明眼人卻還是可以猜測出,老木匠和瘋女人也都命喪于李頂梁之手。這也就意味著,早在無意間失手殺死蔣秀娟之前,李頂梁可能就已有命案在身。細細追究起來,李頂梁那種根深蒂固的反社會文化人格的形成,與他這樣不堪的身世之間,存在著因果淵源。他之所以會對社會充滿刻骨仇恨,以至于一再以殺人或者嚴重傷害他人的方式加以報復,根本原因正在于此。

如果說李頂梁這一形象的人性深度集中體現(xiàn)在他的反社會文化人格上,那么,李媛的人性深度就集中體現(xiàn)在她自我人格的某種無奈分裂上?;蛟S與她的年少無知有關,或許是因為視野被遮蔽,青少年時期的很多事情,李媛只有后來試圖回望人生來路的時候,方才有所了解。這其中,最不容忽視的一點,就是曾經一度熱衷于寫日記的她,竟然因為寫日記而無意間成為幫兇。李頂梁之所以會在寧波時蓄意謀殺相識未久的馬未和姚穎,主要因為他倆當時已懷疑他才是殺害蔣秀娟的真兇:“至此,李頂梁動了殺心,他認為即便只是兩個不小心窺到秘密的孩子,也一樣有可能使自己面臨被捕危險。”那個關鍵時刻,無意間發(fā)生了作用的,就是李媛的日記:“這一次的計劃做得相當縝密。李頂梁供述自己通過定期偷看二女兒李媛的日記,來獲得家中兒女的各種動向,也因此得知了李嫻想要和薛根華私奔逃跑的計劃,他決定利用薛根華這個人?!鄙月敺f的李媛,面對著當時突然出現(xiàn)在游泳池旁的父親李頂梁,就曾經覺察到自己難以逃脫的責任:“李媛心里不停反省著,其實這一切都是因自己而起,但看這形勢,馬未是真的一個字都沒透露,替她死守住了秘密?!薄袄铐斄弘m沒說什么,但李媛知道,一切盡在父親的掌握之中?!币驗槟莻€時候的李媛已經意識到自己無意間扮演了一個“告密者”的可恥角色,才會愧疚不已:“李媛一邊小心地不讓自己踩到任何人的影子,一邊細數著自己在這件事上的愧疚,她所不知的是,今天這份愧疚會如這一刻的影子一般,被某種光拖曳著,牽連著,緊繃繃地拉到她生命中的無限長。”拉到多長呢?最起碼一直被拉到了2012年謎底全都被揭開的時候。一方面,李媛固然是專制父親的受害者,但在另一方面,她卻如同那個無意間“也吃了妹子的幾片肉”的狂人一樣,竟然成了父親作惡的幫兇,二者拼貼在一起,自然是她的一種自我分裂狀態(tài)。

除此之外,李媛更為本質的一種自我分裂,體現(xiàn)為原生家庭對她所形成的嚴重困擾。請一定不能忽視小說中李媛意欲更名而不得的那個細節(jié)。有一次,李媛曾經拿著身份證試圖把名字改為錢文真。沒想到,因為資料不全而遭到了工作人員的拒絕。她向遠在蘇州的錢阿姨哭訴更名之難,“說自己或許這輩子都擺脫不掉李媛這個名字了”,錢阿姨回復:“明明是補齊了材料就可以再去一次就能辦成的事情,你卻要為此哭上一場,可見癥結不在改不改名字,而在于你心里過不過得去?!边@個細節(jié)充分說明,其實還是李媛內心深處不愿更名,也暗示我們,李媛其實一直就處于既想要擺脫原生家庭,卻根本就不可能擺脫原生家庭影響的自我分裂狀態(tài)之中。這一方面,最典型的例證,就是她嚴重的失眠。某種程度上說,正是由于無法忍受她的嚴重失眠,丈夫才最終選擇了離異。然而,真正對李媛的內心世界構成了傷害的,與其說是離異,倒不如說是離異時丈夫講出的一段話:“辦離婚手續(xù)的時候他說,我盡力了,但原生家庭對你的影響實在太大。我不知道你經歷了什么樣黑暗的事情,就算是現(xiàn)在已經生活在光明里了,還時不時要用那些東西去自虐?!北M管李媛并不愿意接受來自丈夫的指責,但她的確都一直擺脫不掉原生家庭的潛在影響。大約也正因為李媛明確地意識到了這一點,所以才會在臨近結尾處以第一人稱的口吻寫下這樣清醒的一段話:“再見了,父親。曾經我以我是父親的女兒為傲,后來我又拼命想要擺脫父親給我的烙印,我怨恨他是控制和影響了我前半生的人,也因此努力反彈,要得到一個完完全全主宰自己的后半生??勺詈蟀l(fā)現(xiàn),我的痛苦亦是我的起點,我背對他,頭頂驕陽一路奔向榮耀和自在,但無法割裂的是我的來時路,和陽光在我背后投下的長長的陰影。”既然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割舍得掉,那“我已經接受了,要帶著所有活下去,包括了父親的惡,母親的怯懦,身體里流淌的血液和身份證上的名字,對自己的失望和希望”。不管怎么說,當李媛接受了一切的時候,也就意味著她被迫認同了一種自我精神分裂現(xiàn)實的客觀存在。能夠坦然地面對并寫出這一點,所說明的,其實也是李媛一種強大生存勇氣的非同尋常。

其實認真地想一想,《女字旁》中具有人性深度的人物形象,卻又何止是李頂梁和李媛他們兩位?設身處地地琢磨一下,不論是那位很早就去世了的大姐李嫻,抑或是長期處于隱忍不語狀態(tài)的母親余巧英,都有著勘探挖掘前景可觀的人性富礦。惜乎篇幅有限,這里就不再展開進行具體的分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