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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家協會主管

網絡文學就是網絡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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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文藝爭鳴》2017年第6期 | 何平  2017年07月03日08:36

本來我想寫的題目是,連網絡文學都是文學,《故事會》為什么不是文學?我下這個判斷當然不是按照今天網絡文學從業(yè)者,或者大神寫手的最高水平,這些高段位寫手的寫作量相對于今天網絡文學龐大的產能和產量其實所占比例是不高的。而且,即使這些比例不高的寫手如我們想象的已經“經典化”,這些“經典化”的網絡作家和網絡文學文本該與誰去做比較,判斷他們的“經典化”程度和審美價值?其實,我們依賴的價值評判前提只是網絡自身的遴選機制。當然,我不能把基于閱讀感覺,沒有經過充分田野調查的“印象”作為評價的依據,以至于誤判今天的網絡文學,也不能把文本拿過來簡單地捉對廝殺來衡高論低,就像你無法將一個傳統意義上的作家和網絡大神寫手比,自然也無法把一個網絡大神和《故事會》的故事員去比。但可以比的是,網絡文學的敘事技術基本上是如何講一個好看的“故事”,在這一點上,除了可以講長度更長的故事,網絡文學比《故事會》進步并不多,只不過以前叫“懸念”,現在網絡文學叫“爽點”而已。再有,也許是更重要的,某種意義上,網絡文學強調的“草根精神”,與《故事會》是最有親緣性的。從1979年恢復《故事會》刊名,《故事會》就明確提出故事的人民性問題,而“人民性”也是許多網絡寫手強調其寫作道德優(yōu)越感的立論基礎,幾乎每一次關于網絡文學討論的會議上,網絡寫手都要站在自己為人民寫作的道德高地,對他們的批評很容易被置換成難道你反對為人民寫作。好吧,在我們今天幾乎認為網絡文學“人民性即文學性”的大前提下,我設想是不是可以將《故事會》,還有《龍門陣》《今古傳奇》,甚至《知音》等等歷史遺留問題,一攬子解決呢?在我們?yōu)榫W絡文學確立身份的同時,也梳理清楚當代寫作譜系上的“故事會”傳統。在我的理解上,當下網絡文學中的大部分應該就是這個“故事會”傳統譜系上的。

如果你認為回到“故事會”傳統,我將網絡文學看低了,那就按大家說的抬升。我們姑且承認可以將網絡文學收縮在“網文”,或者說“類型文學”來討論。那么,下面的一個問題是如何在一個文學譜系上識別網絡文學。一個被廣泛認可的觀點是網絡文學來源于現代中國文學被壓抑的通俗文學系統。如果這個觀點成立,“文學史”上的世紀之交起點的中國網絡文學依次向前推進應該是1980年代以來臺港通俗文學帶動起來的大陸原創(chuàng)通俗文學的復蘇;現代通俗文學的發(fā)現和追認;進而延伸到古典文學的“說部”傳統。網絡激活和開放了這個傳統譜系的文學潛能。正是按照這種思路,當代中國文學研究建構的一個所謂的雅俗文學分合的圖式常常被用來解釋網絡文學。但如果回到中國現代文學之初思考這個問題,我們現在視為“雅”的文學并不排斥文學的“通俗”。陳獨秀《文學革命論》提出“三大主義”第一條即是“推到雕琢的阿諛的貴族文學,建立平易的抒情的國民文學。”而周作人則認為:“平民文學應該著重與貴族文學相反的地方,是內容充實,就是普遍與真摯兩件事?!保ㄖ茏魅耍骸镀矫裎膶W》)他們所反對的是茅盾在《真有代表舊文化舊文藝的作品么?》批判的“現代的惡趣味”。而且時至今日,網絡文學被詬病的依然是“現代的惡趣味”。這種無視“五四”現代啟蒙成果的“現代的惡趣味”在今天網絡空間是中國現代以來前所未有的。觀察中國現代文學的文學事實,不是僅僅被敘述的文學史,“俗”文學并不是“被壓抑”著的,甚至某些時候,“俗”文學被政治和資本征用,成為一個時代文學最引人注目的文學部分,比如三四十年代的文學大眾化,比如“十七年”文學的“新英雄傳奇”。再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無論中國傳統的“說部”傳統(能夠在今天流傳下來的,幾乎無一例外都被文人改造過),還是中國現代通俗文學,其實都是一種文人寫作。那問題就來了,我們今天的網絡文學寫手的文學能力能不能完全對接上文人寫作的“說部”或者通俗文學譜系嗎?

文學史事實和文學史想象和敘述并不一致。敘述是一種權力。網絡文學作為近二十年以來重要的文學現象,它既是實踐性的,改變了精英文學想象和敘述文學的單一圖式,修復并拓展了大的文學生態(tài),而實踐的成果累積到一定程度,網絡文學必然會成為自己歷史的敘述者。今天的整個文學觀、文學生產方式、文學制度以及文學結構已經完全呈現與“五四”之后建立起來的以作家、專業(yè)批評家和編輯家為中心的一種經典化和文學史建構的方式差異的狀態(tài)。新媒體所帶來的革命性變化,就像有研究者指出的:“這些新技術不僅改變了媒介生產和消費的方式,還幫助打破了進入媒介市場的壁壘。網絡(Net)為媒介內容的公共討論開辟了新的空間,互聯網(Web)也成為草根文化的重要展示性窗口。”(亨利·詹姆斯:《昆汀·塔倫蒂諾的星球大戰(zhàn)》)網絡文學的“草根文化”特點使得文學承載的文化啟蒙職責不再是不對等的自詡文化前沿的知識精英居高臨下啟蒙大眾,而是一種共享同一文化空間的協商性對話。一個富有意味的話題,在取得自我敘述的權力后,網絡文學還愿不愿意在傳統的文學等級制度中被敘述成低一級的“俗”文學?網絡文學愿意不愿意自己被描述成中國現代俗文學被壓抑的報復性補課?甚至愿意不愿意將自己的寫作前景設置在世界文學格局中發(fā)育出的“中國類型文學”?換句話說,網絡文學在當代中國,任何基于既有文學慣例的描述都無法滿足獲得命名權網絡文學的野心。尤其是網絡文學和資本媾和之后。

我曾經指出,當網絡文學被狹隘地理解為網文平臺的網文,“文學”被偷換成“IP”之后,其實,傳統文學和網絡文學之“網文”的“共識”已經和文學越來越沒有關系了。那些國內網文平臺和大神寫手,如果不是對體制文學內外權力的忌憚,我不知道他們還肯坐到此類會議上裝模作樣地談“文學”嗎?傳統文學和網文的分裂已經不是文學觀念的分歧,而是文學和非文學的斷裂。傳統文學忌憚網文平臺和大神寫手的民間資本力量,希望他們心懷慈善,做出權利讓渡,培養(yǎng)一點文學理想和文學公益心,但網文界真的能如其所愿嗎?這里面涉及到的問題是,網絡文學已經到了一個資本寡頭掌控和定義的時代。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網絡文學的先鋒性和反叛性忽然很少被提及了,網絡文學之“文學”忽然被定義為類型通俗小說之網文,而像簡書、豆瓣閱讀、果仁小說等等這些“小”卻能寬容自由書寫的APP卻沒有被作為文學網站來談論,好像網絡的“文學行為”只和大資本控制的網文平臺有關。這樣一個網絡文學時代,其實已經和文學沒有多大關系了。我想,傳統文學和網文,如果還要求文學共識,那就不只是單向度的由少數批評家去為網文背書,論證網文的“文學性”。既然我們要談文學,不只是IP,資本操縱的網文平臺和大神也應該說服我們他們所做的一切是“文學”,哪怕是他們認為的那一種文學。可以姑且退一步承認網絡文學就是類型小說或者通俗小說之“網文”,那么傳統文學就要丟掉用傳統的文學理論和批評去解釋網絡文學以及網絡上可能產生我們想象的經典文學的幻想,重申網絡文學是另一種寫作,是中國現階段普羅大眾消費的文學產品,它遵守網文的生產、傳播和閱讀規(guī)律。網絡文學的“文學”是非自足性的,僅僅將“網文”抽離出來,不是網絡文學的全部。

網絡文學就是網絡文學而已,不是我們通常談論的“文學”。我們應該尊重中國網絡文學發(fā)展的歷史史實,尊重網絡文學發(fā)展的整個媒體生態(tài)。如果僅僅著眼于媒介的變化,網絡文學對應著的應該是紙媒文學。在整個國家計劃體制里,文學當然地想象成可以被規(guī)劃和計劃的。在這種“國家計劃文學”體制之下,作家的寫作也許是自由的,但文學的期刊和其他出版物卻壟斷在文聯、作協和出版社等“準”國家機構手中。這些“準”國家機構認命的文學編輯替國家管理著龐大的“文學計劃”,生產“需要的文學”。但二十世紀末,傳統文學期刊(包括報紙副刊)幾乎作為單一文學傳媒的時代正在一去不復返。但我們不能據此就認為傳統文學期刊就此完全退出文學現場。不管我們承認不承認,今天的文學媒體格局基本是紙媒文學依然完全控制在“國家計劃文學”體制下,而網絡文學雖然有行業(yè)主管部分的監(jiān)管,但基本上是資本實際控制的領地。不排除存在紙媒和網絡旅行的作家,但這是早期網絡文學的事情,就像網絡文學對文學探索的先鋒性一樣。事實上,在網絡文學“IP”時代到來之前,那些在網絡中贏得讀者的作家最后還是渴望得到傳統文學期刊的確認。這是他們作品可能被經典化或者被現行文學體制肯定的至關重要一步。這就不難理解,為什么阿乙要把《人民文學》的接納作為他寫作生涯的一個重要標尺,即便此前他的小說已經在網絡贏得很好的讀者口碑。粗放地看,如果我們確定網絡文學的元年是1998年痞子蔡的《第一次親密接觸》,中國網絡文學發(fā)展到今天,至少應該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其實是傳統文學原住民向網絡的遷移,這一段的網絡文學釋放的其實是對文學紙媒僵化的文學趣味的“反動”,如果紙媒文學開放到一定程度,這一部分并不必然需要在網絡上實現。世紀之交,網絡文學的草創(chuàng)期,最先到達網絡的寫作者吸引他們的是網絡的自由表達。至少在2004年之前,網絡文學生態(tài)還是野蠻生長的,詩人在網絡上寫著先鋒詩歌,小說家在網絡上摸索著各種小說類型,資本家也還沒有找到一種可以快速圈錢生錢的盈利模式。隨著“起點”收費閱讀,進而是打賞機制的成熟,“盛大”資本的強勁進入,網絡文學進入到“類型文學”階段。這是一個大神輩出的階段。網絡文學釋放了中國類型文學的巨大潛能。網絡文學也漸漸和紙媒文學剝離,但既有的文學觀依然能夠回應網絡上發(fā)生的文學現實。然后就是第三個階段,網絡文學的“IP”時代的來臨,網絡文學寫作者已經無需最后借助紙媒文學來進行最后的文學認證。網絡文學及其衍生產品依靠點擊量、收視率、粉絲數、收入、票房等等建立了以讀者為中心的自足的審美和評價機制,這樣的審美和評價機制扎根在所謂的草根階層。網絡文學可能會出于對中國現實文藝制度的考量,參與當下文學對話,但這種對話基本上對于網絡文學生態(tài)不夠成現實的影響,只是以妥協和讓渡贏得更大的資本和利潤空間。

這樣的文學生態(tài)之下,我們其實面臨著抉擇:或者讓渡文學權力,將文學邊界拓展到可以包容網絡文學,這就回到我一開始說的,網絡文學都是文學,《故事會》為什么不是文學?但文學無邊界亦即無文學;或者干脆和網絡文學切割,讓網絡文學成為傳統文學之外的自由生長的網絡文學。切割,也并不拒絕,網絡文學的移民可以自由地進入到傳統文學的疆域。如此,網絡文學就是網絡文學,《故事會》就是“故事會”,而“文學”同樣就是“文學”。我們不用我們的“文學”去吸附網絡文學稀薄的文學碎片,挖空心思去證明網絡文學是我們說的“文學”,網絡文學也可以不要背負文學的重擔,只是以“文學的名義”輕松地去填充不是滿足文學需要的閱讀人口的閱讀時間。我這樣說,也許消極,甚至放棄了文學啟蒙的責任,但這是中國當下網絡文學的現實。至少在現階段,網絡文學就是網絡文學,而人民也需要網絡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