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認的轉喻是以事物的毗連性為基礎,以彼物感知、體驗、指稱此物的思維方式。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人們對轉喻的認識也發(fā)生了很大變化,認為轉喻和隱喻一樣是人類的一種基本心理機制,多少提升了轉喻的“地位”。認知語言學發(fā)現(xiàn)轉喻在交際活動中,交際者大多選擇具有突顯的、重要的部分代替整體,或用具有完形感知的整體取代部分。因此,語言本質上是轉喻的。在認知語言學框架內,整體與部分、以及整體的部分之間因互換而成就了七種細化的轉喻分類:分別是地點的轉喻、標量的轉喻、領屬的轉喻、容納的轉喻、事件的轉喻、構成的轉喻等,它們涵蓋了廣泛的言說領域。①
兩者的“分工”是明確的,用雅各布森的原話表述:
與選擇相關的是相似性,它暗含了某種替換的可能,選擇的過程產生了隱喻,隱喻根植于相似性的替換:與組合相關的是鄰近性,它暗含了某種延伸的可能組合的過程產生轉喻,轉喻是根植于鄰近性的修辭和思想手段。②
詩歌的創(chuàng)造性指數(shù)之一就體現(xiàn)在選擇與組合、隱喻與轉喻之間的默契、交換,有如型號不一的齒輪,在一條被叫作“對等原則”的紐帶牽動下運轉——速度、密度、頻率、間歇,看誰運轉得桴鼓相應、游刃有余。
二、對等原則及其關聯(lián)
從隱喻文化回到狹義的詩學,勿需公投,最具創(chuàng)造性的隱喻無疑來自詩歌這一特殊文體。有人通過六種文體比較,證實詩歌的隱喻創(chuàng)造概率一直高居榜首。①
詩歌的隱喻占了近一半比例,可見去掉隱喻,詩歌就會變成怎樣的面黃肌瘦、半死不活。難怪路易斯( C.Lewis )會說,隱喻是詩歌的生命原則,是詩人的主要文本和榮耀。巴克拉德( G.Bachelard )會堅持,詩人的大腦完全是一套隱喻的句法。不可否認,詩歌的發(fā)生與完型完全有賴以隱喻的全息進行。而隱喻之所以能站住腳,是因為它擁有自己鐵打的運行機制,這也就是羅曼·雅各布森( Roman·Jakobson )一直揪住不放的詩歌核心:
詩歌功能就是把對等原則從選擇軸心反射到組合軸心。②
這句話說得十分到位,它包含四個關鍵詞:對等、反射、選擇、組合。選擇相當于“遣詞”,組合相當于“造句”;對等是在上下句之間,進行“等值交換”。在組合軸上兩個看似不等的詞,由于有選擇(
聚合 )軸上的“等值”參照,就容易“映射”或“轉嫁”到句子中,從而實現(xiàn)了把選擇關系置入組合關系的轉換。這就是詩歌特有的隱喻“語法”,也是隱喻與轉喻的基本“秘密”。
對等原則作為隱秘而靈活“杠桿”,聯(lián)結起隱喻與轉喻,共同實施語詞句子的運作。需要注意的是,對等并非相等的同義,對等是在對應,類似和相異,同義和反義的基礎上進行的,故對等原則也是雅各布森所說的“平行”結構。這意味著對等原則中相似與相異,同義和反義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由此奠定了在相似性中廣泛“代表”的可能,同時也暗含著向著組合過程不斷生發(fā)、延伸的多種可能。即對等原則投射到組合軸上,組合軸也存在“替代”次序的支配可能。所以隱喻與轉喻之間,不管是“等價”、“代表”、“替換”關系,轉喻都帶有輕微的隱喻特性,而隱喻也同樣帶有轉喻的色彩。這種投射轉換也恰如羅蘭·巴特所言:“在隱喻中,選擇變成了鄰近;在轉喻中鄰近變成了一種從中選擇的范圍。因此,看起來,在這兩個邊緣上,創(chuàng)造似乎永遠有著存在的機會!雹
正是雙方不可抗拒的親和、兼容,互為照耀才成為可能,它完全符合詩歌的復合意指功能。
要之,隱喻掌握著詩語的“垂直關系”,從語言庫存選擇具體的詞( 表現(xiàn)在相似性上的替換選擇 ),轉喻則在橫向水平關系上組織句或段(
表現(xiàn)在鄰近性上把一個詞置于另一個詞的旁邊 )這就構成等值原則下的語詞“交換儀式”,形成千千萬萬語詞的一體化“交歡”。在這一過程中,或許張力可以視為隱喻與轉喻的后臺老板,“對等原則”則成了前臺執(zhí)導,在他們共同策劃下,隱喻與轉喻翩翩起舞,上演了形形色色的詩語節(jié)目。
由于組合軸與選擇軸之間的投射關系( 多向、對照、呼應、襯托
),每個層次的語義單位都會產生一個互操作過程,使詩歌語言成分復雜化生成新的意思。這樣隱喻與轉喻接近于一種函數(shù)關系,函數(shù)關系不妨也看做是一種張力結構。
函數(shù)的定義告訴我們:設在某一變化過程中有兩個變量x和y,如果當變量x在其變化范圍內任意取定一個數(shù)值時,變量y按照一定的法則總有確定的數(shù)值和它對應,它們就構成相互映射( 投射 )的變化關系。那么我們無妨把Y看成隱喻——選擇軸,把X看成轉喻( 換喻 )——組合軸,那么雙方相互作用下的S“值”( 張力 )就不是一種意義的累加,而是xy兩軸上語義的比值。在話語的通常情況下,能指和所指完全照應對等,比值為l,張力最小。在詩語的特殊語境下,隱喻與轉喻的映射( 投射
)、轉化( 變化 )過程,比值都遠遠超過1,即它們的語義關系愈疏遠,比值越大,其含義的復雜化愈深,所留下的聯(lián)想空間愈大,張力也就越大。① 這樣的效果,正好顯現(xiàn)出列奧塔德( Lyotard )所指認的:意義“斷塹”中的意義“富余”。②
比值取決于對等中的對等與“不對等”,它幾乎“操控”了隱喻轉喻的運行。需要說明的是,對等原則建立在語義相同、相似、相鄰以及相異的基礎上,即對等的內容不僅有語義的同價、聲音的同價與形態(tài)的同價,同時還包含相異的、甚至相對立的東西(
這其實隱含了不對等 )。所謂對等原則可看做是替代與交換功能:即隱喻在詩語的縱向軸列,是用一種意象取代另一種意象,而轉喻是基于橫向聯(lián)系,通過聯(lián)想方式對相鄰成分進行排列式的衍生。以獨立句為例,當一個人說“他經過大!,基本上看不出有什么隱喻,因為他無法暗示或證明兩種不同事物存在著同一性,從而失去替代與交換功能。但只要改動一個字,“他犁過大!,就有那么一丁點隱喻色彩了,這是利用兩個符號之間的相似性,以一個類比另一個(
相似性比喻 ),即靠一個動詞中介“犁”的聯(lián)想,就讓“大海—土地”結成隱喻的淺表性聯(lián)盟;而使用轉喻時,通常是用局部代替整體并由此衍生其他物,“他聆聽貝殼的深淵、珊瑚、和風的細雨”——其實他是在聆聽大海,因為貝殼、珊瑚可以頂替局部的大海,或整個大海被大海的局部貝殼、珊瑚所取代;“深淵”身兼大海的相似、相近屬性,共同承擔隱喻與轉喻的“雙肩挑”,同時和后一個序列“風的細雨”并列制造出另一個轉喻。前者基于代替者與被代替者之間在時空上的親密關系,后者(
風的細雨 )則是轉喻出來的衍生物。(
嚴格地說,此例是隱喻與轉喻的混合。 )
在對等原則基礎上,筆者力主將張力引入本來已夠復雜的隱喻與轉喻的關系中。這,會不會把水攪渾?誤入“自作多情”的推舉,抑或牽強附會的累贅?三者關系如下:
比值S(
張力 )=X( 隱喻
)/Y(
轉喻 )
比值≤1 基本無張力: 他經過大海( 常態(tài)話語 )
比值≥1 出現(xiàn)張力: 他犁過大海( 一丁點隱喻 )
比值遠遠>1 張力增大: 他聆聽貝殼的深淵、珊瑚、和風
的細雨( 轉喻+隱喻 )
這就是說,當比值由1發(fā)生遞增性變化,隱喻( 轉喻 )的功能得到增強。
為了更深入了解隱喻,接下來還有必要理順一下隱喻與象征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隱喻與象征同是具有混同交叉關系的認知模式,它們最大的同一性都是建立在相似性基礎上,它們都有本體和喻體、本體和象征體兩種構成成分。在用甲物暗示乙物的基本功能上,它們如出一轍,幾乎分不出伯仲。處在相對單純狀態(tài)中,隱喻等同于象征的說法可以被認同(
例如“石頭”隱喻或象征暴力 ),正如復雜狀態(tài)下,帶有寓意成分的意象等同于隱喻也是可以成立的。兩者的微妙區(qū)別是:①隱喻經常攜帶情同手足的轉喻,多數(shù)時候可以感受它的具體性和豐富性,并且是它從具體的形象中過渡、聯(lián)結到它所指稱的意義的;象征是整體的、甚至是體系化的抽象,使得象征具有重復與持續(xù)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