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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藝術品流失登記組織的記錄中,下落不明的藝術品數(shù)不勝數(shù),其中的一些失蹤多年,仍然沒有被遺忘,所有者愿意向提供線索的人支付高額賞金。
《加利利海上的風暴》
1990年被盜 賞金:320萬英鎊
荷蘭畫家倫勃朗的這幅作品被盜多年,下落不明,提供有價值線索的人將得到320萬英鎊的賞金。
《根特祭壇上的大主教》
1934年被盜 賞金:金額未定 贖金:1億比利時法郎
15世紀北歐繪畫大師揚·凡·艾克的這幅作品被盜后,曾被索要1億比利時法郎(約合人民幣2044萬元)的贖金。關于贖金的談判還沒有結果,竊賊就已經(jīng)病入膏肓,宣布將把藏畫地點這個秘密帶進墳墓。
《離開紐南教會的教眾》
2002年被盜 賞金:87萬英鎊
這是2002年12月荷蘭阿姆斯特丹梵高博物館被盜的兩幅梵高畫作之一。兩名竊賊從房頂進入博物館,只用幾分鐘就偷走了總價值達2500萬英鎊的兩幅畫。一年后,荷蘭警方抓住兩名竊賊,但畫的下落仍然是個謎。兩名竊賊分別被判處4年和4年半監(jiān)禁。不過,導演蘇克在紀錄片《那些被偷走的名畫》中稱,這樣的代價完全值得,他們可以利用荷蘭法律的漏洞:如果兩人擁有這些畫作長達30年,就可以合法地擁有它們。